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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4. 犯罪分子未持凶器,但虚张声势,以伤害驾驶员相威胁,从而达到劫持出租汽车的目的,此种犯罪属于____。

第 564 题 / 共 1208 题

A、暴力劫持型

B、威胁恐吓型

C、诈骗型

D、药物麻醉型

答案:B

解释: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》第四章第五节: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防范可知,要挟威胁有两类:一类是不持凶器强迫驾驶员就范,虚张声势,以生命损伤等相威胁;另一类是以某些物质因素作诱饵,其中包含一些违法的因素,结果驾驶员授予罪犯以把柄,此时罪犯便以揭发举报相要挟,达到劫持车辆或敲诈钱财的目的。这一作案方式对驾驶员应该有很大的启发。罪犯正是抓住驾驶员的弱点,然后加以利用。这要求驾驶员必须洁身自好,敢与不正当行为作斗争。

犯罪分子未持凶器,但虚张声势,以伤害驾驶员相威胁,从而达到劫持出租汽车的目的,此种犯罪属于____。 相关试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