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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三考试项目变更车道评分标准

科目三考试项目变更车道评分标准

1、变更车道前,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,不合格;

2、变更车道前,要使用对应的转向灯,且开灯时间不得少于3秒。不打转向灯,扣20分;少于3秒,扣10分。

3、变更车道时,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,妨碍他车正常行驶,不合格;

4、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,不合格; ⑤变更车道后,要关闭转向灯; ⑥要微转方向盘驶入变更车道。